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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局核名带中国有什么条件

时间:2021-11-01 00:00:00 作者:admin来源:创客伙伴

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名,即“工商总局核名”,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注册的企业名称,此种名称可不作行政区划,直接由企业字号+行业组织(如:企业名称+产业+组织形式)。
这类名称的申请以企业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为前提。只要符合这一条件,无论是新设企业还是已成立的企业均可向工商总局申请注册。
有几家有规模、有影响的集团公司.实业公司.控股公司.投资公司及一些非行业企业名称,在外资名称中使用中国的企业名称符合相应条件,可申请国家工商总局登记备案,该企业名称在全国范围内已达到保护其专用权。

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全国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工作,并负责核准以下企业名称:
(一)冠以"中国"."中华"."全国"."国家"."国际"等字样的;
㈡用"中国"."中华"."全国"."国家"等字眼,字中"
㈢不包括行政区划。
国家机构核名费用:
国税局核名费用并不固定,一般从2万元起算,具体取决于名字的难易程度、禁限字号、重名谐音、驳回次数等。
国家统计局核准的范围和要求:
1.没有地区的商业名称。登记资金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。
2.没有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。登记资金必须在1亿元以上,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五大类以上。
3.核准企业名称的中字头。
4.批准国字头的企业名称。
5.核准企业集团名称(包括集团公司)。
6.核准含有"国际"字样。
7.核准含有"(中国)"字样。
企业核名时要注意的事项:
1.避免使用具有误导性意义的名字;
2.拒绝有负面含义的名字;
3.尽量避免使用字母和数字;
4.字体大小不宜过大;
5.部份的单词应当易于阅读,易于记忆;
6.字号应符合消费者的口味;
7.企业名称中不得包括其他公司或企业名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