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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?看看这个案例

时间:2022-09-20 00:00:00 作者:admin来源:创客伙伴


俗话说:树大分支,人大分支。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,一些企业需要设立分支机构。企业应该设立分支机构还是子公司?两者有什么区别?哪种形式可以减轻税收负担?
本文以餐饮企业为例,分析哪种形式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更节税,以及如何正确处理税可以规避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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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
性质不同: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;财产全部属于总公司,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;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规定的经营范围。
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,是独立法人;母公司参与财产,但仍有自己的财产;有自己独立的名称、章程和组织,以自己的名义活动,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应当独立承担。
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式不同:由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,可以不独立核算,总公司在年底后统一汇总清算企业所得税。执行跨区域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。
但总公司统一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后,需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各分公司,分公司自行在当地纳税。
根据《公司法》的有关规定,子公司必须独立核算和申报纳税。在注册地缴纳税款,并适用于年底按月(或季度)预缴和最终结算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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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
一家海鲜酒店是A市著名的餐饮企业。2021年,它计划在其他城市开设20家分公司这20家分店的初步预算不到100万元。那么,20家分公司是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更节税呢?
方案1
设立分公司
由于企业所得税需要汇总纳税,汇总后各项指标超过小微利润企业标准,不能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,企业所得税需按25%的税率缴纳。
因此,20家店共缴纳企业所得税500万元(200万元)×100×25%)。
提示:1。分支机构不单独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。对于分支机构,应纳入总机构总结和缴纳企业所得税。如果汇总数据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,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。
2.分支机构不纳入总机构汇总纳税,选择按独立纳税人单独纳税的,不能享受小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,只能按25%的基本税率申报纳税。
3.总部和各分公司汇总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,员工人数和总资产指标符合规定的,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;即使单独的分支机构符合要求,也不能享受折扣。
方案2
设立子公司
因为每家酒店都符合小微利润企业的标准,无论是从人数、总资产还是应纳税所得额来看,都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,企业所得税可以按5%的税率缴纳。
因此,20家店共缴纳企业所得税100万元(200万元)×100×5%)。
综上所述,如果餐饮公司开设分支机构,应设立子公司,可节省400万元的税费。
提示:一般来说,新业务单位以分支机构的形式存在更多的税收节约,因为在分支机构成立的早期阶段,只有支出长期没有收入,容易发生经营损失。总部总结缴纳企业所得税,合理减轻总部企业所得税负担。
当业务稳定良好时,可以考虑设立子公司。如果下属企业可能在短时间内盈利,或很快扭亏为盈,此时设立的子公司不仅可以作为独立法人获得便利,还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。
事实上,无论成立哪种类型的公司,都需要从现实出发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,企业会随着业务的发展和盈亏情况的变化调整分支机构的模式。